为保障本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各项活动顺利进行,根据《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规定,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
第二条实验室对所有实验人员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。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,实验进行过程中不得离开实验室。
第三条实验室室内水电、管线设施必须按要求装配,不准乱接乱拉,随意拆装、改线。各类在用设备应保持完好安全状态,有沟、坑、井、台、洞的地方,应设盖板、护栏、警示牌。
第四条实验室钥匙有专人管理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。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关好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等,保管好贵重物品。节假日前,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假期有值班,假后复查,确保安全。
第五条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不安全隐患,及时排除;不能自行排除的,及时向学院报告。如发生事故,应及时采取措施,如实报告案情。凡隐瞒不报,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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